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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迷恋上那名少女的?

项茂树只记得,等回过神来后,自己总是无意识的往街底的书店「骤雨」走去,看着少女阅读书籍的侧脸,心脏忍不住狂跳,又在看着少女离开的背影,感到心脏被紧紧掐住。

亚麻色的头发长及腰部,抓起一綹系上红色缎带,深棕色的眼珠带给人一种沉稳和温柔的感觉,樱红色的唇小巧红润,纤细的身材看似柔弱,但挺直的背脊却又透露出她的坚毅。关于她的一切都是那么惹人怜爱。

少女的名字是庄夏花,是这个城市中最有钱的商人之女,不是可以随便攀谈的人物,更不是他这个邮差小弟可以亲近的。因此他必须放弃,在自己还没深陷以前。

但他明明知道,却又在每一次看见她的时候,越陷越深。

如果喜欢上庄夏花就像陷入一潭池水,那他早已深深沉溺于其中了。

***

项茂树的早晨是从送报和送信开始的。

「早!这个包裹要麻烦你签收喔。」「谢谢你啊,茂树。唉呀,这包裹居然那么重,辛苦你啦!」

「今天是最后一份啦,还要订报的话记得去续订啊!」「瞧瞧我这记性,每次都要茂树你提醒,谢谢啦!」

「茂树啊,今天有我的信吗?求职信寄好久了都没结果,我好担心。」「今天没有喔,希望你的录取通知明天就会寄来!」

因为这份工作,项茂树认识城里的每个人,遇到谁都可以寒暄几句,他也是对居民们的订报习惯、收信状况最了解的人,是个深受大家重用和喜爱的邮差小弟。

他从十三岁开始做这份工作,现在已经十八岁了,正是容易陷入恋爱的年纪。

虽然没读过什么书,但他会认字,也不讨厌阅读,虽然速度很慢,几年下来也读了几本名着。街角有间叫「骤雨」的书店,店长名叫徐透,在开书店以前是做邮差的,是项茂树的前辈,即使之后换了工作也很照顾他,经常让他在书店避雨或喝个茶暖暖身子,推荐他几本书,教他不会的生字,同时也不放过有免费人力可用的机会,时常让项茂树帮他整理书架或撢撢灰尘。

项茂树一开始只当是等价交换,收了别人的好处就得做点什么偿还,也念在对方帮了自己许多忙,才会愿意在灰尘和书页的霉味中帮忙打扫,但自从在这里偶然见到了庄夏花后,他自愿帮忙的次数便增加不少,常常自告奋用的要求「加班」。

第一次见到庄夏花,他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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